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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停止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发业务的公告
2021年12月24日 08:44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发业务。纸质证书遗失的,可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moe.gjzwfw.gov.cn/)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2日 

已是首条
下一条:山东省语委:关于恢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现场补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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