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9〕67号)和《潍坊职业学院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实施意见》(潍职院政〔2019〕64号)文件要求,现将下一步学院现代学徒制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有各级试点项目工作
1.各级试点项目常规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学期初设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已在督查督办系统挂出),逐条核查任务完成情况,尤其是国家级试点单位的布点专业,请结合专家反馈的年检意见,逐条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2.省级项目验收和年检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化学工程学院做好第三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的验收工作,撰写终期报告;汽车工程学院做好第四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的年度评价工作,撰写自评报告。终期报告、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典型案例等材料最晚于2020年3月10日提报教务处赵从凯老师处。
化学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安排专人及时登陆山东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服务管理系统(http://221.214.56.13:8295/),于2020年1月15日前全面完成第1轮过程性材料更新上传工作。
二、院级、省级项目遴选工作
1.申报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连续招生3年以上,生源质量优良;实训条件先进,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相关领域;已经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的专业、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涵盖专业、优质校重点建设专业群涵盖专业以及其他院级重点建设专业。
2.合作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区域大型企业,实力雄厚,具有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意愿;与我院共建专业、产业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紧密型合作企业将优先考虑。
3.申报要求:申报部门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相关政策理论的学习研究,按照“把握内涵、突出特色、敢于创新、力求突破”的原则,科学设计培养目标,创新实施路径,重点突出招生招工一体、成本分担机制、特色制度创新、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实质性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参与遴选省级现代学徒制项目的专业必须是院级立项项目,且具有前期运行的相关基础,成效显著。
4.材料报送及评审。各申报部门于2019年12月20日16:00前将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校企合作协议、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主要的标志性成果等)电子版发送至赵从凯老师办公邮箱,同时报送纸质版1份。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报学院研究后确定为学院第二批现代学徒制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项目遴选。
教务处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