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中心):
为深入实施青年教师成长工程,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引领其专业化发展,学院教学督导室于5月15日-6月12日,面向2019年新进教师开展了专项教学督导活动,并形成了专项督导报告(见附件1)。为落实新进教师专项教学督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近五年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力度,请各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各部门要重视专项教学督导意见所反映问题的落实,结合部门实际,制订青年教师队伍的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青年教师应根据个人实际和专业发展愿景,制定未来3年的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确保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做到“一人一案”。
2.各部门应根据《潍坊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潍职院教字[2018]24号)和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规划相关要求,为青年教师选配德才兼备的指导教师。
3.学院相关部门应统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出台学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指导方案。
4.请以部门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部门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2)青年教师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电子版);
(3)潍坊职业学院2019年新进教师导师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4)潍坊职业学院2019年新进教师导师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以上材料请于6月29日10点前,将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徐京峰老师。
为更好推进各部门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学院将组成由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教学督导室等专家组成督导组,对各教学部门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进行督查与评估。
附件:1.关于2019年新进教师专项教学督导情况报告
2.潍坊职业学院2019年新进教师导师制信息登记表
3.潍坊职业学院2019年新进教师导师制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