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征集“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活动项目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校师生。
二、征集活动内容
(一)活动应反映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的成果,也可以反映节日文化,要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活动类型为群体性节目,包括: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群体性展示节目、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社团节目、高水平专业体育艺术院校(系)节目。
(三)活动形式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传统体育项目、大课间展示等。
(四)其他网络喜闻乐见的体育、艺术等传统文化教育内容。
三、组织实施
团委学生工作处要立足学生社团、通识教育中心立足传统体育项目、文化创意学院立足文化传承项目进行充分挖掘,各部门要广泛发动并组织有特长的师生积极参与,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展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
三、活动作品申报说明
1.作品设置图集和短视频两种类型;
2.图片为JPG或PNG格式,最短边不低于3000px,单张图片不超过10M,每组图片不超过10张;
3.单个短视频作品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文件不大于500MB。
四、报送方式
1.请各部门将征集活动汇总表(附件1)和征集活动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25日前发教务处王榕老师邮箱:1633973655@qq.com。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活动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报送。
附件:1.部门征集活动推荐汇总表
2.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文件
教务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