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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2019年08月26日 20:40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7-06-2019-0028-1 生成日期: 2019-08-1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职成厅函〔2019〕18号 信息类别: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信息公开_厅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好《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需要,满足基于工作过程的模块化课程、实施项目式教学要求,推动对接国家教学标准并结合实际开展教学,促进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9年11月23日至25日在湖南株洲举办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  

  教学能力比赛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比赛由教育部主办,湖南省教育厅、株洲市人民政府、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承办,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协办,高等教育出版社参与支持。  

  比赛设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师工作司、科学技术司、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湖南省教育厅和株洲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化教育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比赛组织实施。  

  执委会设立专家组,由主办单位聘请教育教学和教育信息化领域有关专家担任成员,负责比赛指导工作;执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同志组成;执委会设立评判组、仲裁组、监督组、保障组,由主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具体组建。  

  比赛分为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职业教育组和军事职业组,其中军事职业组比赛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具体组织实施。比赛方案等有关材料在比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和教育部政府网站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页面公布。  

  请各地及有关单位举办好选拔赛,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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