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加快培育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遴选培育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认定2018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一)培育阶段。入选为2018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以下简称培育对象)的2016级在校学生培育期限截止至2019年6月1日,2017、2018级在校生培育对象培育期限截止至2020年6月1日。
各职业院校要针对入选为培育对象的本校学生,根据分专业(类)培育标准制定专门培育方案,对培养定位、专业布局、课程体系、教学模式、资源配备、考核评价等进行系统重构、全面优化,构建遵循工匠成长规律,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现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匠气·匠心·匠技”培养融会贯通。强化条件保障,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完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学生成长环境及教育教学管理,配备专门工匠导师和业务精湛教师,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和服务。加强质量监控,树立质量第一的价值理念,定期开展教学督导检查,促进培育对象尽快成长。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持续跟踪分析后备人才的职业成长轨迹、工匠精神铸成过程,研究其内在规律和影响因素,并反馈到培育过程,进一步提升培育实效。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职院校要根据分专业(类)培育标准,分别对入选为培育对象的本辖区内中职学校学生、本校高职学生开展年度考核,撰写年度培育工作报告,对考核不合格者同时撤销培育资格。2016级在校学生与2017、2018级在校学生年度考核工作应分别于6月10日、12月10日前完成,工作报告、考核结果及佐证材料须同时上传至“齐鲁工匠后备人才”遴选培育认定系统(网址:http://zyjy.sdei.edu.cn/qlgj/login_lx.htm,以下简称系统)。各专指委要加强培育过程督导检查,建立培育质量抽检制度,定期进行调度,公布抽检结果。
(二)认定阶段。培育期满,各专指委根据分专业(类)认定标准,对培育对象开展终期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学生,我厅将统一颁发“齐鲁工匠后备人才”证书。培育对象符合《通知》中“直接申报认定”条件的,可缩短培育期限,由其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相关专指委审核并报我厅批准后,直接认定为“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并颁发证书。
二、遴选2019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
(一)名额分配。2019年遴选2万名左右“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
(二)遴选原则。突出“四有”(有较扎实的产业知识、有较厚重的工匠精神、有较突出的实践能力、有较鲜明的创新意识)要求,重点选拔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较高、专业基础扎实、发展潜力较大的学生作为培育对象,系统开展培育工作。
(三)遴选程序
1.各专指委进一步优化遴选标准,分专业(类)制定2019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遴选方案(以下简称分专业(类)遴选方案)。
2.各职业院校根据分专业(类)遴选方案要求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推荐对象登录系统填写《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并上传佐证材料。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职院校通过系统分别对本辖区内中职学校、本校推荐对象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分专业(类)统一提交至各专指委。
3.各专指委根据我厅分配名额(见附件2),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培育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我厅审核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帐号管理。各专指委、各市教育(教体)局、各职业院校登录系统的账号、密码不变。
(二)系统填报。请各专指委于2019年5月30日前登录系统上传分专业(类)遴选方案,于7月10日前完成入选为培育对象的2016级在校学生终期考核认定与2019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遴选工作。
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职院校于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2019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遴选推荐与材料上传工作。
(三)材料报送。请各专指委于2019年7月10日前将2018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2016级在校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及2019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遴选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厅职教处。
联系人:李政、孟令君,电话:0531—81916551、81916527,邮箱:zjc01@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826室,邮编:250011。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1—89701380、89701371。
附件:1.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推荐表.doc
2.2019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表.doc
3.2018年“齐鲁工匠后备人才”认定名单汇总表.doc
4.2019年“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遴选名单汇总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