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文件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强化学院服务石油和化工产业发展的能力,学院现组织申报第六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属于石油和化工教育领域,由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员单位主持完成的教学成果、编著教材或在公开期刊正式发表的教学论文,均可参加认定。教学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教材出版时间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教学论文发表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已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往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含教材和论文)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基本要求
参加认定的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并在改革实践中取得突破;在提高石油和化工行业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服务石油和化工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并取得显著成果。教学成果、教材和论文可以围绕以下内容:
1.落实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
2.推动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促进产教协同育人,加强实习实践,推进创新创业等。
3.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实训基地建设与共
享、师资队伍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
4.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教育思想转变、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等。
5.开放教育、继续教育、企业培训和其他教育关键领域取得的突破性成果等。
三、成果提报
请各申报人于2022年3月9日前提报申报材料附件1、2、3发至教务处王琪老师办公邮箱:2019080001@sdwfvc.cn,同时将纸质版交至清泽楼326。
附件:1.教学成果申报表
2.教学成果(教材)申报表
3.教学成果(论文)申报表
4.教学成果认定指标体系
5.教学成果(教材)认定指标体系
6.教学成果(论文)认定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教学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2:教学成果(教材)申报表.docx
附件3:教学成果(论文)申报表.docx
附件4:教学成果认定指标体系.docx
附件5:教学成果(教材)认定指标体系.docx
附件6:教学成果(论文)认定指标体系.docx